(1993年4月28日郵電部公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郵電通信工程建設質量管理,明確工程建設各方對建設項目應負的質量責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通信工程建設質量責任是指郵電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各方,在按照國家和部頒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包括暫行技術規(guī)定),以及經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和合同文件等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進行建設中,各自所應承擔的質量責任。
第三條凡參與郵電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有關各方,都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的組織、實施不能代替或削弱參與各方企業(yè)原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主管部門質量管理的職責
第四條郵電部基本建設司是全國郵電通信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全國郵電通信工程建設的質量標準,質量管理制度等,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單位對國家和部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