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60號
《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已經(jīng)2018年1月12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黃樹賢
2018年1月24日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推進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fā)展,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登記管理機關)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或者獲取的與社會組織信用狀況有關信息的管理。
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司法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與社會組織信用狀況有關的信息,依法依規(guī)納入社會組織信用信息進行管理。
第三條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導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 ……
